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养老机构冬季安全工作
冬季是用水用电用气的高峰时期,也是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关键时期。为深刻吸取安全事故教训,消除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市民政局多措并举,高度重视养老机构冬季安全工作,多次发文指导安全生产,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并建立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联合开展检查。自11月中旬以来,市民政局连续下发《关于开展养老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泰民发﹝2016﹞130号)、《关于开展民政福利机构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泰民发﹝2016﹞135号)、《关于切实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泰民发﹝2017﹞4号)等文件,并联合公安消防、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多次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督查工作,重点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内部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同时要求各市(区)民政、消防等部门对所有收住老人的养老机构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二是突出隐患整改。对照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被检查单位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即查即改。同时,做好对所查隐患的分类管理,督促各市(区)民政部门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按有关规定分级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在突出隐患整改的同时,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方法,依据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建立落实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结合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认知与行为特点,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制定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逃生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保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针对机构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和警示性教育,提高自查自防自救意识与水平,督促养老机构明确由专人看护,若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组织失能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明确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24小时值班应急处置程序,确保“人防”“技防”到位。坚持杜绝“整改-反弹-再整改”的不良现象,建立安全管理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