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晨华化工厂拆除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兴市高塍镇人民政府的红塔晨华化工厂拆除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现已落实。江苏天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高塍镇
2.2工程规模 /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约80万元
2.5计划工期:2021年12月15日至 2021年12月30日,共计15天
招标范围:化工厂拆除工程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甲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化工设备装置拆除项目的类似业绩。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江苏天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环科园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7#502室)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证书、类似业绩,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江苏天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4)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5)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1年6月-2021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6)注册建造师证书(7)《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9)安全生产许可证(10)投标保证金(本票)(11)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甲级证书(12)业绩证明材料。
6.评标办法
评标细则见本公告***。
7.其它:
7.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7.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高塍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11 月 30日至2021年 12 月6 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高塍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兴市高塍镇
邮编:214200
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环科园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7#502室
邮编:214200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510-81728386
2021年 11 月 30 日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平均价法。
一、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初步评审合格,其中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详细评审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大于5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大于等于10家小于15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大于等于15家小于20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大于等于20家,去掉其中的四个最高价和四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投标价与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之差绝对值最小为中标候选人,次之为第二名,以此类推。
四、定标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定标,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