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缴费即将开始
我区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缴费参保工作即将开始啦!从11月5 日至12月20日,凡本区户籍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学生、2016年度出生的新生儿)均可到所在村(居)委会所设的交费点办理2017年度的新农合参保手续。
新农合缴费标准有新变化吗?《今日高淳》从区卫计局获悉,根据市卫计委、财政局统一布置,2017年我区筹资标准为每人920元(比2016年增加70元),其中个人缴费为260 元(比2016年增加30元),政府补助660元(比2016年增加40元)。
“缴费标准提升了,但同时报销政策也更加惠民。”相关负责人介绍,明年的报销政策将进一步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适当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目前,我区通过省平台已和鼓楼医院等8家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经转诊到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能实现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出院时同步“一站式”结算,极大地减轻老百姓就医经济压力,提供更为便捷的结算方式。
“每年均有因多种原因未缴费参保,导致医疗费用无法报销,甚至因病造成家庭灾难性支出的现象发生。”区卫计局也友情提醒,广大居民应及时参保或续保,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人员,2017年度发生的医药费用新农合不予报销。缴费时请携带或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便于核对相关信息。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要再参加新农合,经比对属重复参保者信息将予以关闭。2017年度出生的新生儿不需交费,年度内住院费用可享受报销。
据悉,2016年我区新农合、大病保险平稳健康运行,参保人数达到32.95万,1-9月份累计补偿163.8 人次,报销金额达2.06亿元,最高补偿额达35万元,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进一步得到缓解。
(吴芳芳 杭化栋 李剑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