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第一季度阳光扶贫暨春节慰问走访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各镇(街),区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省市驻溧各单位、各国资集团:
2018年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推进精准扶贫、加强结对帮扶等工作要求,圆满完成了全区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脱贫、经济薄弱(欠发达)村摘帽的任务,根据十三五期间“脱贫脱帽不脱政策”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巩固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脱贫成果,结合纪委“阳光扶贫”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第一季度阳光扶贫暨春节慰问走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加强机关部门结对村(社区)、党员干部结对低收入农户工作的通知》(溧委办发〔2016〕20号)和“万名党员进万家”活动要求,于2月3日前完成2019年第一季度阳光扶贫暨春节慰问走访工作。
2.有“阳光扶贫”结对帮扶任务的党员干部,在走访慰问的同时,要在阳光扶贫APP系统中完成2019年第一季度新增走访记录、定位签到、上传现场图片、填写相关信息等操作。
3.开发区、各镇(街)要统一组织走访其他低收入农户,确保低收入农户能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4.其他事项:因党员干部工作调动、退职、退休或因低收入农户户主去世、退出等各种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开展结对帮扶的要进行人员调整,区级部门(单位)要将相关调整情况提供给区扶贫办,由扶贫办在系统中进行调整;开发区、各镇(街)要将调整情况提供给各镇扶贫办,由镇扶贫办在系统中进行调整。
联系人:林亚琴、章建宇;电话:5721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