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浦街道落实建筑工程领域清欠应急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民工清欠工作,妥善处置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维护民工和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快速制定落实方案。
一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工作体制,落实岗位责任。
二是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建立健全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消除诱发群体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
三是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讲究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等方法处置突发事件。加强说服教育,引导民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四是快速反应,互相配合。突发事件发生后,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责任部门积极参与、相互协作,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的蔓延。
五是依法讨薪,打击恶意。对无任何证据、理由恶意讨要农民工工资,或借讨要农名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组织、唆使、鼓励农民工采取过激行为的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江浦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