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光华东街小学北侧地块危旧房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现确定秦淮区光华东街小学北侧地块危旧房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如下:
一、 征收目的
危旧房改造、环境整治
二、征收范围
秦淮区:兰(蓝)旗街27号、兰(蓝)旗街30-46号(单、双号)房屋(以***牌均含附号,具体范围以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范围内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建筑面积:2229.83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2359.07平方米,居民户数21户,工企1家。
四、征收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征收安置房)。
五、被征收补偿价值的确定
房屋征收补偿价值,由被征收人选定或摇号产生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据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六、征收补偿补助及奖励费标准
按南京市人民政府第318号令执行、宁政规字[2017]12号、秦政规 [2018]1号文执行。
七、征收补偿资金
征收补偿费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八、征收安置房房源22套
1、大里聚福城华庭南园6幢:4***房;
93.31㎡ | 105 | 205 | 305 | 405 |
2、大里聚福城华庭北园12幢:6***房;
108.27㎡ | 204 | 304 | 404 |
504 | 604 | 704 |
3、岱善润福城天保桥路7号长盛西苑9幢:5***房;
56.86㎡ | 2312 | 2412 | 2512 | 2612 | 2712 |
4、岱善润福城天保桥路8号长盛东苑2幢:5***房;
86.88㎡ | 3001 | 3101 | 3201 |
3301 | 3401 |
5、汇景和园:2***房
49.04㎡ | 411 | 511 |
上述地点房源数量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需求适时增加。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据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九、保障政策
按宁政规字[2015]10号、宁政规字[2015]11号、宁政规字[2015]12号、宁政办发[2015]61号文执行
十、征收实施步骤
1、征收决定发布后,开展入户调查、选择评估机构工作。
2、评估机构对被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评估,征收实施部门送达评估结果。
3、征收签约期限内,由南京市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在双方协议约定的期限获得补偿并完成搬迁。
4、征收签约期限届满,被征收人未能达成补偿协议的,由南京市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报请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秦淮区人民政府,按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5、被征收人应当自觉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如不服该征收补偿决定,可以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做出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 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秦淮区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征收实施部门
南京市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十二、征收实施单位
南京庆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十三、征收签约期限
自征收决定公告期届满后的45天内。
十四、其他事项:
在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不享受有关奖励政策。
南京市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二0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