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置沈阳康强口腔医疗门诊服务有限公司大东北海口腔门诊部的批复
沈大东卫计发〔2017〕87号
关于同意设置沈阳康强口腔医疗门诊服务
有限公司大东北海口腔门诊部的批复
郭殿武:
你关于申请设置沈阳康强口腔医疗门诊服务有限公司大东北海口腔门诊部申请材料收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经我局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实地考察,认为该机构具备设置的可行性。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核定的项目
⒈ 机构名称:沈阳康强口腔医疗门诊服务有限公司大东北海口腔门诊部
⒉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80号80幢1室
⒊类别:口腔门诊部
⒋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⒌所有制形式:民营
⒍牙椅:4台
⒎服务对象:社会人群
⒏诊疗科目:拟设口腔科[⒈牙体牙髓病专业⒉牙周病专业(限定牙龈炎等简单处理)⒊儿童口腔专业⒋口腔颌面外科专业(限定拔牙术等简单项目)⒌口腔修复专业]
⒐法定代表人:郭殿武 主要负责人:柳德春
⒑投资总额:30万元
⒒该机构执业后隶属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工作者协会日常管理。
该机构应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办理完成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手续,逾期未完成本批复自动失效。本批复不可作为任何组织和个人融资活动的依据。
此复。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18日
沈阳市大东区卫计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