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依法租房平安你我宣传活动走进万泉街道舟泉社区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逐年递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房产局以建立健全出租房屋工作体系为保障,以实现对出租房屋的规范化管理为目标,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为手段,首力为全市居民打造一个平安、祥和、有序的居信环境和社会环境。近日,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在万泉街道舟泉社区开展“依法租房 平安你我沈阳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宣传进舟泉社区”活动,参加会议人员有沈阳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科长刘洪斌、讲师多荣鑫、沈阳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大东区负责人郭蔷、组员曹蕾、万泉街道综治科科长高红以及社区居民50余人。
讲师多荣鑫详细的讲解房屋租赁法规政策,一是哪些房屋禁止出租。二是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内容有哪些。三是如何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及办理所需提供的要件。四是出租人有哪些责任和义务。五是承租人有哪些责任和义务。六是房屋租赁经纪机构有哪些责任。
讲师多荣鑫告知居民如果您是房屋出租人,请在出租房屋前,务必查看承租人的合法有效证件;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如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抓好整治,使出租房管理走上常规化、法制化和科学化轨道,减少出租房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