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15批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15批 | |||||||||
序号 | 批次 | 受理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答复信访人情况 |
1 | 15 | D2100***********006 | 一是雪莲街5号是有色金属加工厂原址,该厂伪满政府时期就存在,污染地下水70年。该厂北住宅区自来水至今未改造,1万多人每天仍饮用含大量泥沙的自来水,曾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二是厂北住宅区有23栋楼,下水管设计的坡度小,排水慢,下雨时经常堵塞。 | 苏家屯区 | 11月19日,沈阳市环保局苏家屯分局、沈阳水务集团、中兴街道办事处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被举报地中兴街道厂北住宅区,为原有色金属加工厂职工住宅楼,1.该区域共有居民1633户,3305人,日用水量1100吨,为自备井,饮用水为地下水,水里带有微量颗粒。2.厂北住宅区23栋楼,现场未发现堵塞问题。经走访小区居民,曾在降雨量特别大时发生过堵塞返水情况,平时未发生堵塞问题。 | 基本 | 工程现已完成,待销号处理。 | 无 | |
2 | 15 | D2100***********041 | 姚千街道乌金沟村国有林地被姚千街道的冯某某砍伐并修建大型墓地。2016年9月2日举报人到沈阳市森林公安局报案,沈阳市森林公安答复: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1月9日举报人曾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无果。 | 苏家屯区 | 2018年11月10日,苏家屯区农林局到现场核查。经查,该林地位于姚千街道乌金沟村(回族聚集村),为集体林地,现有坟包90个(水泥砌筑坟墓56个,土坟34个),破坏林地面积260平方米。经深入调查,坟包成因如下:2002年8月30日,乌金沟村委会将18.1亩林地发包给村民冯某(回族),发包合同中约定允许其利用林中空地修建回民墓地;2002年前,该林地已有坟包34个,其中回族坟11个,汉族坟23个;2002—2016年冯某承包期间新增回族坟56个;2016年9月,苏家屯区农林局对冯某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600元,并责令其于六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冯某已缴纳罚款,林地一直未恢复原状,但从2016年至今该林地未新增坟墓。2018年11月10日、17日曾接到过该案件的投诉,已在第6批、第13批,编号(D2100***********018、 | 基本 | 现已恢复林地,待销号处理。 | 姚千街道乌金沟村原村书记吴天玲党内严重警告,并责令辞去村委会委员职务 | |
3 | 15 | D2100***********072 | 沙河公社前三道岗村火化场紧邻居民区,火化排放浓烟、焚烧衣服、花圈等乌烟瘴气。去年向环保督察组反映过,但一直未解决。 | 苏家屯区 | 11月12日,沈阳市环保局苏家屯分局、区民政局到现场检查。经查,天台山殡仪馆位于沙河街道前三道岗子村,距周边居民生活区最近距离800米。2002年10月投入使用,年火化量约3000具。2017年曾接到此案件,区天台山殡仪馆投资1549.6万元实施环保改造工程,火化机和焚烧炉均安装环保除尘设备,2018年6月末完工,10月份投入使用,衣物、花圈等均在焚烧炉内焚烧。该改造工程有环评验收手续。检查当天,未见浓烟及在室外焚烧衣物、花圈现象。2018年10月19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企业大气污染物符合排放标准。10月份启动燃气炉供暖改造工程,安装两台1.5吨燃气锅炉,原燃煤锅炉已于2018年11月12日拆除。 | 基本 | 沈阳市环保局苏家屯分局、区民政局加强监管,确保达标排放,避免环境污染问题。 | 无 | |
4 | 15 | D2100***********084 | 富城三期小区西侧的新生活化妆品厂距居民区仅10米,废水处理设施常年不运行,危险化学品私自处理。 | 苏家屯区 | 11月19日,沈阳市环保局苏家屯分局立即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被举报企业为新生活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位于苏家屯区玫瑰街140号,1994年建厂,原名为沈阳相娥化妆品有限公司,2000年后建设富城三期小区,该厂距离居民区最近217米。企业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主要产品为润肤水、乳液、营养霜等,该企业主要生产原料为1.3丁二醇、尿囊素、芦荟、柠檬酸等,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投放→真空乳化机→混合搅拌→乳化→均质→加热→乳化→均质→放料→半成品→灌装→包装→成品。企业年废水排放量8580立方米,生产280天,日产污水量约30立方米(生产废水特征污染物为COD和悬浮物),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60立方米/天,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进苏家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企业自行委托第三方对废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超标。企业有加药记录、台账,污泥每年1.8吨左右,晾干后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清运。11月19日,沈阳市环保局苏家屯分局到现场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近三年来,共到企业检查4次,监察时企业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11月19日,沈阳市环保局苏家屯分局委托第三方对废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超标。经查阅《危险化学品目录》企业生产原料中只有酒精属于危险化学品,按生产用量采购使用,全部用于生产,无剩余危险化学品。 | 基本 | 沈阳市环保局苏家屯分局将对该企业加强监管,如发现违法问题,严厉查处。 | 无 | |
5 | 15 | X2100***********069 | 一是雪松西路八号水源井边有一养羊专业户,养殖产生污染,且垃圾遍地,无人清理。二是枫杨路2号井边有一饭店,污水和油烟污染环境。三是金宝花园一期北门水源地,附近农民养殖家禽,臭气熏天。 | 苏家屯区 | 11月19日,沈阳市环保局苏家屯分局、区执法局、区房产局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一是养羊户刘某在大格镇村农用地上养羊54只,占地1000平方米。养羊地原有8号井,已于2018年1月向北迁移1000米,该养殖户虽处于水源地二级保护区(330米)以外,但违反建成区禁止饲养畜禽规定。二是经沈阳市环保局苏家屯分局现场核实,枫杨路2号无水源井,该区域供水为苏西水源地,苏西水源地2#井已于2012年11月由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复关闭,周围无饭店。三是金宝花园一期北门水源地在二级保护区(330米)范围内无饲养家禽现象。 | 部分 | 一是11月20日,苏家屯区执法局向当事人刘某下达《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15日内处理所饲养山羊,若当事人不自行改正,区执法局将依法实施查处。二是沈阳市水务集团苏家屯营业分公司、沈阳市环保局苏家屯分局、苏家屯区执法局将持续加强全区水源地饮用水安全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三是区执法局对金宝花园一期北门水源地保护区加强日常监管。 | 无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或**市、或**县(市)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10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沈阳市苏家屯区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175118
邮寄地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芙蓉北街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