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关街道低保办理细则
低保户申请:
1、本人向街道申请递交申请书;接待人:街道民政助理;民政助理初步进行家庭经济核算,(标准:城镇低于或等于740元人/月,农村低于等于578元人/月);
2、初步核算符合标准通知村(社区)村会计(社区低保干事)通知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其子女身份证录入核查系统;
3、等待核对报告返回,核对报告返回后,民政助理审查核对报告,如核对报告超标,街道通知村(社区)告知申请人;核对报告没有问题,街道民政办将对申请人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符合标后,准通知村(社区)村会计(社区低保干事)做低保审批档案并告知申请人所需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赡养人收入证明、赡养人户口本、家庭土地台账、病例、劳动能力认定表、离婚协议、有车的提供原始***、残疾证、建档立卡本复印件),村(社区)要完成入户调查走访,村(社区)要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
4、村(社区)会计(低保干事)整理填写档案完毕后上报街道民政办,街道民政助理审核签字;
5、街道上报民政局审批;
6、民政局审批后次月发放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