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城市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城市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2017年部门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2017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海城市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海城市安监局概况
第一部分 海城市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综合管理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市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建设等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三)、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伤亡事故认定和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工矿、建筑施工企业事故调查与处理,受市政府委托,对工矿、建筑施工企业伤亡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
(四)、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和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特殊工种安全资质和持证上岗情况。
(六)、做好上级部门对本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的准备工作。做好对本市镇、区、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七)、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设施、材料、安全装置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高危行业收取安全生产风险抵压金情况。
(八)、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
(九)、承担并做好安委会办公室工作。适时提出加强全市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措施;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镇区、市直各部门安全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承办市政府及安委会举办的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十)、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有关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海城市安监局所属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第二部分 海城市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7年海城市安全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上报表.XLS
第三部分 海城市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29,4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9.87万元,增加10.65%,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82.0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2.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7.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28.7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8.66万元。
(二)支出总计827.6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5.48万元,增加17.87%,包括:
1.基本支出803.0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2.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8万元。。
2.项目支出24.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技法服装采购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8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海城市财政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03万元,项目支出24.6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7.6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4万元,医疗卫生与与计划生育支出11.7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48.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9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3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1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9.62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4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6等支出。
4. 农林水支出0万元。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48.62万元,包括:
(1)安全生产监管的行政运行97.75万元,主要是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650.8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6. 住房保障支出47.90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47.90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
8、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3.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49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41.47万元,下降55.32%,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及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49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安监局政府采购支出24.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安监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没有需要的绩效评价的项目,所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零,无绩效考核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