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月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东政办发〔2019〕6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2019年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月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品质建设,净化城市空间,确保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推动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质量的跨越提升,展示城市新形象,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属地化城市管理原则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各职能部门的合力作用,建立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对影响城市和农村形象的脏、乱、差现象进行整治,全面提升城区整体形象。
二、整治内容
1.整治道路、居民区及公厕环境卫生;
2.整治绿化带内环境卫生及毁绿种菜行为;
3.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
4.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
5.整治露天市场、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
6.整治违规小广告;
7.整治施工现场及扬尘现象;
8.整治残土偷排乱排;
9.整治河道周边环境卫生;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道路、居民区及公厕环境卫生。
1.加强清扫保洁。要实行一扫全保,不留死角,路面、树根、电柱根、楼前楼后、垃圾容器周围、干净无杂物。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清理辖区内建筑残土、堆放物等非生活垃圾。
2.规范垃圾清运。垃圾车车容整洁,标志清晰,垃圾装卸过程中无乱倒、乱卸、乱抛现象,运输过程保证密闭,无垃圾外溢遗撒现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现象,清运率要达到100%。
3.加强垃圾设施及收集点的管理。要彻底清理垃圾收集点、待运点、垃圾中转站周围积存的垃圾和浮土,定期对垃圾收集设施、容器及周边进行清洗和消杀。
4.加大联合巡视力度,严格管控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对市政设施及时排查,对存在损坏的市政设施及时联系产权单位进行维修,确保设施完好无破损。
5.各公厕要保持设施完好,标志明显,保证按时开放。对公共厕所要按时消杀、清扫、清掏、维修及粉刷,做到墙根净、门窗净、地面净、蹲位净、取粪口净、无痰迹碎纸,无屎尿堵塞、无积尘蛛网、无污泥积水、无蛆蝇、无异味。厕所内外无乱涂乱画、乱挂乱堆。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市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二)整治绿化带内环境卫生,达到绿化带内无杂物、无毁绿种菜的标准。
1.对绿化带内的砖瓦石块要进行彻底清理,区市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要对所属绿化带内的砖瓦石块及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2.由区市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对各类树木、乔灌木上的悬挂物进行清理,各街道办事处对居民区树木上的栓挂物进行清理。清理工作要在4月底前清理完成。
3.各街道办事处协调区综合执法局各驻街大队对辖区内的毁绿种菜行为进行清理,之后进行统一补植,做到居民区绿地整洁的标准。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区市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三)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
5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达到村容村貌整洁、有序的标准。各有关办事处要对村内及周边的卫生死角、积存垃圾进行全面清理,科学布局,设置正规垃圾点,形成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建设,达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整洁,协调区综合执法局驻街大队对公路沿线两侧和村内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临时搭建物、小广告和乱堆乱放进行清理,实现粪肥堆、柴草堆、杂物全部进院和有专门的存储设施,并组织村民对院落进行清扫,引导村民到正规垃圾点排放垃圾。对村内主次道路两侧,综合文化广场周围进行植树,突出本地树种,实现应绿尽绿。全面改善村容村貌,达到村内杂物有序堆放,村内整体环境整洁卫生的标准。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区市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四)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
达到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区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公共场所、居民小区、临街商铺、街道社区乱堆乱放和乱搭乱建现象整治力度,对乱堆乱放和乱搭乱建及时予以清理清除。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辖区的巡视,及时发现、及时协调并配合清理。
责任部门: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整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达到店外无摆放、沿街无占道经营,广告牌匾规范、美观的目标。各集贸市场、街办市场(摊区)、占道市场要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不断提升市场管理水平。
1.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辖区内的督查和巡视,配合区综合执法局做好店外经营及占道经营的整治工作,区综合执法局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一经发现马上取缔,同时要清除各类非法设置和低档次的户外广告和标志,对沿街店面牌匾破损陈旧的进行整齐划一的整治,确保道路景观明显提升。
2.区商务局要加强市场管理,做到保持环境整洁,商品摆放整齐,经营规范有序,按时上市撤市,无头出尾乱、乱摆乱放、私搭棚厦、乱扔乱倒、越界经营等现象。相关街道办事处要协调区综合执法局驻街大队,对市场内乱摆乱放、私搭棚厦、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有效治理,设置必要的环卫设施,提升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
(六)整治违规小广告。
要达到无粘贴、喷涂违规小广告的目标。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楼道内外违规小广告清理力度,达到违规小广告日贴日清的标准,要对楼道内违规小广告进行清理粉饰。区综合执法局要加大停机处罚力度,使违规小广告得到有效遏制。对开展暖房子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小区,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综合执法局驻街大队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辖区内违规张贴喷涂小广告现象,对墙体小广告的粉饰要与暖房子楼体立面的颜色保持一致,避免色差。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区市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七)整治工业生产、施工现场及扬尘现象。
要达到施工现场整洁、安全、无扬尘现象的目标。区住建局要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做到设置高标准围挡,要定时洒水降尘,无粉尘蔓延,进出口地表要实施硬铺装,设置清洗设备清洗轮胎,设置保洁人员及时清除散落的残土,杜绝车辆带泥上路。物料要堆放整齐,严禁在围挡外堆放物料。施工企业要加强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区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对建筑渣土运输全过程的管理,实行密闭运输,防止抛洒滴漏,按指定路线行驶和定点排放,对违法运输车辆一律从严处罚。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
(八)整治残土偷排乱排。
要达到有效遏制偷排残土现象。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对偷排残土行为的整治,加大巡查、值守力度,确保残土偷排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
(九)整治河道周边环境卫生。
要达到河道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无杂物的标准。区市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河道周边卫生清理,确保河道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区综合执法局要对河道周边临时建(构)筑物、堆放物进行及时清理。相关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河道两侧村民、居民树立环保意识。
责任部门:相关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区市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四、时间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召开区、街动员会议,进行层层动员。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简报、墙报、板报、居民公开信等方式,大力宣传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迅速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为整治活动的顺利推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日至4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倒排工期,按时限、标准完成集中整治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区住建局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责任单位的城市管理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评比,将督察结果列入综合考评,并及时将检查评比情况在铁东政讯上进行通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铁东区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刘雨虹 副区长
副组长:杨 健 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张连虹 区宣传部副部长
马 刚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太一 区发改局局长
冯晓丽 区财政局局长
李彦庆 区环保局局长
韩维宇 区商务局局长
高先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世权 公安铁东分局副局长
程 明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曹勇勇 对炉街道办事处主任
邢继楠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宪玉 钢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永波 站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崔天铎 胜利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刚 园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谭世斌 山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伟 东长甸街道办事处主任 负责解放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王晓巍 长甸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 军 东长甸街道办事处书记
原秀文 湖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金民 常青街道办事处主任
付忠斌 新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丁 锐 旧堡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建哲 大孤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 力 区住建局副局长
关 涛 区市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杨健(兼)
办公室电话(传真):2699720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施方案,做到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统筹兼顾。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畏难情绪,坚定不移地开展综合整治,提高我区市容环境整体水平。
(二)落实任务,真抓实干。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层层分解工作目标,保证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加大管理工作力度,在综合整治期间,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治工作任务,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及时完成各项综合整治任务,确保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积极发动,全民参与。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社区板报等新闻媒体和载体,广泛宣传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各街道办事处要广泛发动辖区单位和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意识。
(四)加强监督,强化考评。
铁东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采取日查周检月评比制度,每周对整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评,根据得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将检查结果以简报的形式公布,报送区主要领导。对整治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由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