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司法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铁东区司法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铁东区司法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情况
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组织工作,铁东区司法局成立了以黄勇局长任组长,徐晓慧副局长和王海军副局长任副组长,以关健、封枫、金鹤、韩威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鞍山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铁东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鞍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铁东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三)编制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情况
2011年铁东区司法局根据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及实施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了相应修改和完善。
(四)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铁东区司法局在司法局办公室、各街道司法所设立了政府信息查询场所,实行专人负责,配置电脑2台,设置查询文件50余份。
(五)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等方面情况
铁东区司法局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宣传4次,政府信息公开培训6次,参加学习培训人员713人,编发简报26期。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铁东区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政府文件1条、动态信息35条,主要涉及工作总结、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活动开展等几方面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铁东区司法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其中,当面受理0条,信函0条,电话受理0条,网络受理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铁东区司法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铁东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行政复议 件;产生行政诉讼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总是及改过措施
(一)存在问题: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铁东区司法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部门发展的还不平衡。个别科室公开内容较少,形式单一,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二是宣传还不到位,群众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还不够强,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三是个别单位公开载体相对滞后,难以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需要。
(二)改进措施:2012年,铁东区司法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公开责任。按照市政府工作任务书的要求,全面分解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指标,并积极稳妥地推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开氛围。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进一步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引导作用,使群众了解《条例》,熟悉《条例》、应用《条例》,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表达意识和监督意识。
三是完善公开制度,加大监督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配套制度,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社会评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以及考核制度等。加大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做到全面及时有效地公开,用群众是否满意来检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效果。
七、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铁东区司法局
201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