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展二季度城镇化
按照鞍山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城镇化工作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林业的发展目标,以城乡生态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为工作重点,积极实施青山工程,加大村屯绿化力度,现将鞍山市林业局二季度城镇化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是继续开展村屯绿化工作。根据《辽宁省宜居乡村建设乡村绿化工作方案》和市关于村屯环境整治相关精神,继续开展村屯工作。
二是加强森林公园生态文化建设。通过设立“生态文化示范森林公园”,影响和带动各森林公园深入挖掘生态文化内涵,进一步加强对森林博物馆、标本馆、游客中心,解说步道,科普长廊,宣传解说的标识牌等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开展青山稽查严打工作。继续加大青山执法工作力度,强化行政监管,对非法破坏山体或不按照要求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的矿山企业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在全社会形成震慑力,逐步在我市形成青山资源依法合理利用、科学有效恢复的良性循环。
四是加大青山保护宣传力度,营造深厚氛围,开展《条例》宣传月、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强化各级各界生态文明意识,增强企业及群众生态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做好市级青山保护立法调研工作。待时机成熟,报市政府、人大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