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问题问责百姓称赞
1月11日,政协鞍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后,委员们提交了数百件建议,其中关于道路施工出现问题要问责的这一建议深受百姓称赞。
我市有些车辆并不太多的道路,却出现翻浆情况,有的还比较严重。针对这一现象,有政协委员提出,应该建立有效的道路管理机制、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制定一个问责期限,一旦道路出现质量问题,要问责相关人员。对于施工单位,除了要求其重新施工外,还要在资质上进行追查。
政协委员的这一建议在百姓中产生共鸣。山南街道山南社区的干部说,有一些道路破损比较严重,他们发现后向街道办事处城建科反映,再由街道向市里相关部门报修,可经常没有回音,道路破损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如果真能实行问责追罚制度,对施工方的确是一个制约。
道路破损不仅给行人造成诸多不便,给车辆通行也造成很多阻碍。私家车主杨先生表示,几条破损严重的道路几乎是私家车的禁地,每次途经此处,车主们都会选择绕行,避免磕碰到车的底盘。政协委员的这个建议非常好,有的道路通行的车辆并不多,但是道路却出现翻浆现象,显然是施工质量有问题,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施工方的监管。
钢城街道新一佳社区居民周女士说,要是能实行问责追罚制度,不仅百姓受益,也为鞍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周女士希望,问责追罚制度要细化,不能笼统。在道路施工问题上,谁施工谁负责,建立监督机制,施工单位可以向所施工道路的相关社区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施工结束后由社区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进行验收,合格后再归还保证金。社区也可以设立道路管理员,分片、分区域的定期巡视,定期走访,这样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从而更好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