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7月9日获悉,为规范新闻发布工作,有效促进党务政务公开,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立山区即日起正式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立山区也成为我市首个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县(市)区。
据介绍,立山区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将遵守信息公开原则、新闻真实原则和积极主动原则。除了立山区委、区政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立山区的各单位也将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各单位指定1名正职或副职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指定1名中层干部担任新闻助理,按照规定程序积极稳妥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新闻发布机构具有发布新闻、接待记者、引导舆论、完成与新闻发布有关的其他工作的职责。负责审定新闻发布内容,确定对外发布口径,及时准确发布新闻信息;负责接待来访的新闻媒体记者,为记者采访提供相关服务,就记者拟采访的问题进行答复;负责建立舆情监控机制,搜集涉及全区及本单位舆情,积极分析研判,重点舆情及时上报区委宣传部,妥善应对舆论热点问题。
立山区的新闻发布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新闻吹风会、情况通报会、媒体座谈会等方式,组织或接受媒体采访,也可以采用不直接面对记者的电话发布、书面发布和网上发布等方式。新闻发布内容包括立山区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会议等情况;立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和重大成就,党委、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进展情况;对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热点难点问题表明立场和观点,介绍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进展,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等情况;澄清社会误解和疑虑,批驳谣言,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其他需要向社会发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