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预调整结果的公示
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预调整结果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及时完成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的函》(辽国土资函〔2018〕180号)要求,由新宾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委托抚顺市恒信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我县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了调整,现将预调整结果公示如下:
1、区片的划分结果:
新宾满族自治县征地区片划分结果
区片编号 | 区片土地面积(km2) | 区片范围描述 |
Ⅰ类区片 | 373 | 新宾镇 |
Ⅱ类区片 | 622 | 南杂木镇、永陵镇 |
Ⅲ类区片 | 3289 | 木奇镇、上夹河镇、旺清门镇、大四平镇、平顶山镇、苇子峪镇、榆树乡、红升乡、北四平乡、红庙子乡、响水河子乡、下夹河乡 |
2、区片地价的预调整结果: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单位:元/亩
区片 | 调整前区片价 | 调整后区片价 | 调整幅度 |
Ⅰ类区片 | 42000 | 45000 | 7.14% |
II类区片 | 36000 | 38000 | 5.56% |
III类区片 | 30000 | 32000 | 6.67% |
注: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偿标准按照市政府批复文件为准。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新宾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公示期为7天,2018年12月4日-2018年12月10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