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63(227))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 63(2-27)):2013年、2014年省委常委会连续两年没有研究环境保护工作议题。2015年5月以来,省委、省政府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认识不断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在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工作上投入精力有限,统筹协调不够,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大。
二、整改目标
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
三、整改结果
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桓仁满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县领导下基层调研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党委政府每两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此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4月27日至 2018年5月4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桓仁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24-48866619
邮寄地址:桓仁镇中心街香山路38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