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监管大队挂牌成立
9月29日,南芬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监管大队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南芬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上有了进一步提升,对更好地履行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南芬区社区矫正监管大队的成立是按照《本溪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本矫办发(20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顺应形势组建的一支社区矫正执法专业队伍。
南芬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监管大队主要职责为: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的委托,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接收社区矫正法律文书,办理社区服刑人员报到登记手续;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指导和管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履行日常监督检查、执法考评职责;审批社区服刑人员进入特定场所、外出、变更居住地的申请;组织开展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心理矫正;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提出治安管理处罚建议,提出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建议,提出减刑建议;组织追查或者查找脱、漏管的社区服刑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及时将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以及决定收监执行的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成立本溪市南芬区社区矫正监管大队,标志着我区社区矫正机构向“队建制”、“实战化”模式的转型。这一刑罚执行实体的建成,将成为南芬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坚实平台,对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