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宽甸县历史遗留开发建设项目购房人办证公告十四
根据《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土地和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宽政发[2014]33号),宽甸县房地产管理处现将部分购房业主情况公告如下,本公告期限为10日,对下列公告房屋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请在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据到宽甸县房地产管理处提出书面诉求。公告期满无异议的,购房人持购房手续提出办证申请,房屋登记机构启动办证程序。
购房人 房屋坐落
魏其生 龙盛花园4号楼4单元102号
宽甸满族自治县房地产管理处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