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审计局201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黑山县审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黑山县审计局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黑山县审计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黑山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黑山县审计局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地方性审计规章制度,参与制定财经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2、向县政府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规章、经济调控措施的建议。
3、依据有关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本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县本级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
(4)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5)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县的援助、贷款项目以及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财务收支。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审计局进行审计的事项。
4、向县长提交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5、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经方针政策和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重点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的规定,对县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县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国有企业和县级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审计调查。
7、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8、承办县委、县政府、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
第二部分 黑山县审计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略,格式见***1)
第三部分 黑山县审计局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黑山县审计局2014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山县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黑山县审计局2014年收入预算总计173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7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0万元。
二、黑山县审计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国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