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告
锦州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辽淘汰组﹝2017﹞2号)和《辽宁省落实国家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督查意见整改方案》(辽淘汰组﹝2017﹞3号),圆满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现将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及淘汰的落后生产设备予以公告:
锦州鑫雨实业有限公司Ф2.4m×13m水泥磨机一台;北镇市三鸽水泥制造有限公司Φ2.6×13m高细水泥磨机一台;凌海市锦抚水泥厂Φ2.2×6.5m卷流磨一台;锦州搏浪石棉水泥制品有限公司Ф2.2m×7.5m水泥磨机一台;锦州锦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Φ2.2×7.5米水泥磨机一台,Φ2.2×11米水泥磨机一台。
截止目前,我市5户企业6台落后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按照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做好落实国家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督查意见整改完成情况总结的通知》的标准要求,在各县(市、区)政府验收合格后,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逐户企业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意见,全部合格。
锦州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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