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局社区警务大队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
日前,记者从区公安局社区警务大队户籍窗口了解到,为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提高办事效率,该窗口取消多项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一是如果申请人所持境外出生证明已经在我驻外使馆认证,且认证材料中有中文文本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对出生证明再次进行译文公证。
二是取消办理户籍业务时需提供最低收入证明、未落户口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迁出地社区(村)介绍信等证明材料。此项政策取消后近日有500多名群众受益。
三是本省跨市居民为新生儿办理出生登记的,取消对持非落户地计生部门《落户通知单》需换取落户地《落户通知单》或在原《落户通知单》加盖落户地计生部门印章认证的限制;跨省居民为新生儿办理出生登记的,只需在原《落户通知单》加盖落户地计生部门印章认证,取消对持非落户地计生部门《落户通知单》需换取落户地《落户通知单》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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