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大到我市开展调研
本报讯 记者王友禄报道 为做好《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草案)》、《营口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工作,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5月27日上午,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庆珂率营口市人大法制委、城建委领导到我市开展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调研。市委书记、市政协主席赵国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连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存年,副市长殷立祥及市水利局、城建局、环保局、卫计局、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等相关单位领导陪同调研。
营口市人大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榜式堡镇石门水库保护区、永安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地等处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了专题调研座谈会,详细了解我市城市供水用水基本情况;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二次加压供水设施的管理情况;供水设施的维护责任划分、主体及供水设施产权划分;供水单位的经营情况;供水设施保护情况;对《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基本情况;保护区污染防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建立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对《营口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解决的问题;其他立法建议。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庆珂充分肯定了我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成绩,认为近年来盖州在推动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及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王庆珂指出,健康饮水事关全民利益,通过制定《条例》,依法加强和规范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对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生态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营口市人大将对调研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和吸纳,使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工作更加精准、管用,真正解决实际问题。
王庆珂要求,盖州市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树立政治意识,增强做好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扬法制精神,以科学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制定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做好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确保水质持续向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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