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调查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近日,国家统计局阜新调查队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门听取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会上,强调了《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暂行规定》,集中学习传达了《***纪委关于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2014年统计系统违规违纪案件的通报》以及总队相关文件要求。会议就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提出四点实施意见。
一要认清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全队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保持头脑清醒,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全面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克服侥幸心理,认清新要求,主动增强工作压力,一切按制度开展工作。
二要强化学习教育,增强工作能力。机关集体学习要包含“两个责任”的相关内容,要建立专门的纪检监察学习计划,确保从学习机制上保障全队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学习,思想认识不断提高。
三要明确任务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全队党组成员及相关人员要按照《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阜新调查队党组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览表》以及《阜新调查队“三重一大”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的要求,按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规定,明确自身职责、落实任务到人,严格履行相关职责。
四要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落到实处。全队要以“三严三实”为标准,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对于“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要做到定期研究、经常部署、随时检查;严格考评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错必究”,坚持“一案双查”,切实把“从严治队”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