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畜牧兽医局加强2012年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尽快制定辖区内工作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纳入动物防疫工作考核的重点工作内容;保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协调本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畜牧业生产和检疫监管数据。要切实加强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组织机构、责任机制、技术力量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影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扩散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科学规范、协调一致。各县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和要求,全面、规范、及时地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要根据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的任务,结合监测方案的实施,强化资源整合,有序开展常规和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是强化技术支持、健全交流机制。各县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系统、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定期开展评估,为动物疫情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