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隆重召开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
5月25日,我市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在政务中心一楼会议室隆重召开,来自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的175名妇女代表和51名特邀代表、10名列席代表,肩负着全市广大妇女姐妹的重托参加了大会,共同描绘灯塔市妇女事业发展的美好蓝图。
会议指出这次大会是灯塔市广大妇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喜事,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动员全市广大妇女为加快建设“三个灯塔”发挥“半边天”作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在改善妇女儿童民生、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妇女协调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广大妇女在各级妇联组织的带领下,积极投身改革发展实践,在各条战线上辛勤工作,建功立业,充分展示了灯塔市妇女的优秀品质和时代风貌,赢得了社会的赞誉和群众认可。广大妇女群众不愧是推动灯塔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是当之无愧的“半边天”;各级妇联组织不愧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牢固纽带和坚实桥梁,是当之无愧的“妇女之家”。
会议提出了四点希望:一是希望妇女同胞志存高远,在推动全市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再展风采。二是希望妇联组织认真履职,在团结带领妇女和服务妇女上再创佳绩。三是希望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在支持妇女工作和关心妇女事业进步上再铸合力。四是希望妇女工作者务实进取,奋发有为,以崭新的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辽阳市妇联向大会的成功召开表示祝贺,对几年来灯塔市妇联在党建带妇建、小额贷款、“贫困单亲母亲互助组”,留守儿童“爱心妈妈”等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明确职责,始终保持妇女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围绕中心,发挥优势,凝聚巾帼半边天力量,要做好开展“巾帼素质提升示范工程”、“巾帼家庭文明创建工程”、“巾帼维权工程”、“巾帼关爱扶贫工程”。三是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加强自身建设,完成妇联改革任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再创佳绩。
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妇女联合会第三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提出了今后五年全市妇女工作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大会选举产生了市妇女联合会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49名,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王英姿同志当选为灯塔市妇联主席,赵丽敏、冯晓光同志当选为市妇联专职副主席,章艳艳、李秋、刘学同志当选为市妇联兼职副主席。
大会表彰了辽宁灯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1个单位为“灯塔市三八红旗集体”;杨桂杰等52名同志为“灯塔市三八红旗手”;佟二堡镇妇联等30个单位为“灯塔市先进妇女组织”,恒爱心等50名同志为“灯塔市优秀妇女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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