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规范公有房(地)产租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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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7日发表
临街临店的机关事业单位的闲置公有房(地),常常成为生意人眼中的“香馍馍”,而其在出租出借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漏洞,使国有资产得不到应有管理。3月20日起,由我区国资办、区监委、区财政局、区机管局等四部门组成的专门工作班子,将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地)产出租出借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为日后进一步规范公有房(地)租借打下基础。
据了解,这次检查范围为区属机关(包括区级人民团体)及其所属事业和部门的公有房(地)产出租出借情况,涉及约300多个单位。通过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汇总后,区国资办等四部门最后将逐户检查,真正做到对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地)产租借情况有一本明细账。
作者:余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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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3:00: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