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志坚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2月25日晚,上海市检察系统唯一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的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寿志坚载誉返沪。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培龙,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魏伟明,区检察院检察长岳杨等专程前往机场迎接。 寿志坚同志热爱检察事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树立起检察干警服务大局保民生的良好社会形象。他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将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当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他对人民群众始终怀着深切的爱,在保证办案法律效果的基础上,积极争取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他勤于学习、善于钻研、勇于开拓,不仅成功地使自己从一名化学专业技术人员转型为资深的知识型检察官,而且大胆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检察事业发展。他结合调研成果率先尝试的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制度,被誉为首创的刑事和解工作“上海模式”。2004年,他被确诊患甲状腺***并发生病变,他乐观地应对命运考验,坚守检察信念,继续奋战在办案第一线。 因工作成绩突出,他曾先后被评为全国敬业奉献好人、上海市十大“平安英雄”、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并多次荣立上海检察机关个人二等功、三等功等。 ■封雪冬 叶松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