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说明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上海临港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开展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一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
上海临港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要
(1)工程名称: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一期项目
(2)工程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南汇边滩东侧海域的避航区,场址区西侧距离现状岸线最近约10km,东以长江口南港支航道以西的避航区为界,北至二期风电场,南至环球海底光缆。
(3)工程主要内容:本项目风机单机容量4.0MW,共安装25台风机,总装机容量100MW,预计年上网电量约26720万kWh。风机平行于岸线交错布置,风机南北行距为950m~1250m,列距为800m~1050m。风电场集电线路采用35kV电压等级,风机采用一机一变的方式升压至35kV。25台风机共分为4组,每组5~7台风电机组组合成一个联合单元,通过4回海缆集电线路接入风电场220kV升压变电站。
3.建设项目所在海域环境状况概述
工程海域水质主要超标因子为机氮、活性磷酸盐;沉积物质量较好,均能达到一类海洋沉积物标准,符合所在海域所需的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要求;海域生物群落结构基本稳定,底栖生物优势种未发生改变。海洋生物质量一般,甲壳类、双壳贝类、鱼类中的总汞、锌、铜和石油类不同程度超标。
4.建设项目对环境、资源、海域功能和其他活动可能造成的影响
桩基施工和电缆沟开挖会引起海底泥沙再悬浮,海底泥沙中有害物质也会再溶出,从而可能对周围水域的浮游生物、渔业资源产生不利影响。桩基施工、电缆沟开挖完全改变施工区附近底栖生物的生境。风电场工程的实施没有改变长江口、杭州湾大范围海域的流场特征,其影响区域主要集中在风机塔基附近的工程区域;风电场对近岸水域地形冲淤影响甚小,引起的南支航道、亚太海底光缆系统(在建)和C2C光缆东海段水域地形冲淤变化幅度有限。
5.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1)避免在鱼类产卵高峰期和鸟类迁徙、集群的高峰期进行施工。(2)优化施工方案,尽可能缩短水下作业时间,控制施工范围。(3)施工应该避免恶劣天气,保障施工安全和避免悬浮物剧烈扩散。(4)对在该海域从事渔业捕捞生产的渔民造成的损失,应加强沟通,落实对捕捞渔民的补偿。(5)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船舶固废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处理。
运行期:(1)实施以增殖放流为主的生态修复措施。(2)加强区域鸟类及其栖息地的观测,合理调整运行及防范措施。(3)根据鸟类及其栖息地观测结果,开展鸟类及其栖息地的保育工作以及鸟与风机碰撞的防范工作。(4)对于风机的噪声和电磁辐射污染,建议通过采取在机舱内表面贴附阻尼材料对机舱进行表面自由阻尼处理,衰减振动,降低结构辐射噪声。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能源战略规划,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上海市的能源结构。工程建设和运行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对渔业生产和对鸟类的不利影响,可通过经济补偿、加强监测等环保措施予以减轻。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评价,不存在制约本工程建设的环境因素,工程建设可行。
7.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工程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内容,可登录上海浦东网站(http://www.pudong.gov.cn/shpd/)的链接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发布文本的电子版,同时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查阅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反馈意见的方式
(1)反馈方式:公众可向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为准。
9.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上海临港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复兴中路1号申能大厦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21-53868559
电子邮件:xijunjun@163.com
(2)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甲字第1812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逸仙路388号(200434)
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021)65427100-2750 传真:(021)65607379 E-mail:fn@sidri.com
上海临港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