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示(李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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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22日发表
李国平对坐落于建昌县头道营子乡头道营子村,面积为57平方米,原登记于李国平、贾树红、许凤兰、李猛名下的房屋(村房字第0076号),许凤兰所拥有的五分之二份额申请继承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建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建昌县公共政务服务中心5楼)。
建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张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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