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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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9日发表
唐欢因保管不善,将川(2019)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0152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欢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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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5:44:0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