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桂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平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发〔2020〕2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批示精神,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资金负担,促进我市经济稳增长,从2020年2月27日起,凡未开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停止收取建筑企业投标保证金。
附:《桂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平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