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21年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纳入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和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完成造林、森林抚育约束性指标任务,提升林木良种培育能力和林木良种使用率,推进油茶林营造。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0〕44 号)下达我县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83.32万元,其中:天保工程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133.7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739.88万元,造林补助10万元,森林抚育补助100万元,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56.4万元,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森林生态效补偿基金3.22万元,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40万元。所有资金均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预算实际执行1896.13万元,预算执行率91%,具体支出如下:天保工程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129.8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582.49万元,造林补助10万元,森林抚育100万元由县财政统筹整合使用,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53.75万元,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20万元。未完成原因: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森林生态效补偿基金因没有签订管护合同,所以没有发放管护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相关资金管理规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我县对林业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资金支付采取公示制度,先建(造)后补,会同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组织验收工作,需要评审中心审计的项目工程预决算报审计中心审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国有天然林管护面积指标值0.13万亩,实际完成0.13万亩;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指标值1.32万元,实际完成1.32万元;非国有天然林商品林管护面积指标值8.32万亩,实际完成8.07万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指标值132.4万元,实际完成128.57万元;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指标值104.03万亩,实际完成94.04万亩;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指标值1656.24万元,实际完成1498.85万元;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指标值8.43万亩,实际完成8.43万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83.***万元,实际完成83.***万元;政策到期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界定条件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指标值0.2万亩,补助指标值3.22万元,均未完成,未完成原因未签订管护合同;造林面积指标值0.05万亩,实际完成0.05万亩;森林抚育面积指标值0.5万亩,补助指标值100万元,该项目因没有符合标准的地类没有实施,资金由县财政统筹整合使用;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指标值2.82万亩,实际完成2.69万亩;森林抚育补助(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指标值56.5万元,实际完成53.75万元;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指标值0.1万亩,实际完成0.1万亩;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补助指标值40万元,实际完成20万元,该项目资金分两年支付,本年付50%。
(2)质量指标
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指标值≥85%,实际完成值100%;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指标值≥90%,实际该项目未实施,资金纳入统筹整合。
(3)时效指标
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指标值 ≥90%,实际完成值91%;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指标值≥80%,实际完成值100%;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指标值≥80%,实际该项目未实施,资金纳入统筹整合。
(4)成本指标
所有项目均按照成本指标值支付补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
无
生态效益指标
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显著,达到预期目标。
(3)可持续影响指标
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林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可持续影响明显,达到了预期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指标值为≥80%,实际满意度均为85%。
4.项目管理机制创新和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严格组织实施项目,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没有更改项目实施内容或将项目资金挪作他用,做到项目实施规范、档案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规范。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政策到期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界定条件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生态效补助没有实施,主要原因:实际应亨受补贴面积大于0.2万亩,无法确定补助对象因而项目没有实施;森林抚育补助项目没有实施,主要原因是我县没有符合标准的地类,资金已由县财政统筹整合使用。
下一步措施:核实应享受政策到期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界定条件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生态效补助面积,争取上级按实际面积拨给我县该项目补助,不漏发不错发。
四、绩效自评结果和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自评,我县完成了2021年各项指标任务。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更好地保护了森林资源,提高了林农经济收入,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转移支付区域(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1:桂林市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