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召开深圳市大鹏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新区管委会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深圳市大鹏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分区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初步成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分区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民主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计划召开《分区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根据《******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新区管委会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深圳市大鹏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分区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初步成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分区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民主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计划召开《分区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二、听证地点
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四楼404会议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听证
四、听证事项
深圳市大鹏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
五、申请参加听证的条件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9人,在深圳市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与规划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等均可申请。
(二)听证旁听人
受听证会场地局限,本次听证会旁听人员不超过3人,在深圳市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申请。
(三)申请参加听证人数超过听证代表名额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充分考虑广泛性、代表性等因素合理确定听证代表人,并在2023年5月10日前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pnr.sz.gov.cn/dp/)公布听证代表人名单。
六、听证报名方式
(一)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在2023年5月5日前向我局提交报名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申请参加本次听证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名。通过信函方式提交报名申请的,信函请邮寄至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三楼302室规划科。(邮编518119)(信封封面请注明“《深圳市大鹏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听证”字样);通过邮件方式提交报名申请的,邮件请发送至dp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深圳市大鹏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听证”字样)。
(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详见***)。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
七、听证会参会通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于2023年5月15日前通过《听证会报名信息表》(详见***)上的联系方式向听证参加人员送达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八、听证须知
(一)听证代表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人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听证代表人和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准时到场参加听证。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九、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pnr.sz.gov.cn/dp/)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55-28336315。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也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
网址: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地点: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四楼
特此通告。
***: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
***:
1.听证会报名信息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