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同意紫越园建筑物调整规模的批复
佛山海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审核,同意你单位申报的建筑物“紫越园”用地面积由原来的“12425.02平方米”调整为“81119.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原来“114005.23平方米”调整为“284094.6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原来“12425.02平方米”调整为“20152.33平方米”,调整后仍以“紫越园”为法定标准地名。“紫越园”位于禅城区张槎街道智慧路北侧,东至乐居路,南至智慧路,西至富居路,北至宁泰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1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2)佛禅不动产权第0013661号。
请按照《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做好地名命名公告及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此复。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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