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3月31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百胜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青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审议了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意见,作出关于代表议案审查处理意见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了《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草案)》(一审稿);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王百胜向新任命干部颁发任命书,新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会议还书面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对市政府和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程度测评。
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王百胜要求,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完善治理体系,把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法律实施的领导职责、监管职责和工作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提升环保工作效率。要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强化污染源头管控,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要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指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施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落实落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精准施策,真正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要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始终保持对生态环境违法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要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注重专业人才配备,提升环保队伍整体素质。市人大常委会要持续聚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专项工作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及满意度测评等方式,依法加强生态环保监督。
王百胜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市人大相关专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的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精神,充分吸纳本次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市多年来积累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宝贵经验,借鉴国内发达地区的先进做法,重点围绕解决民营经济政策、制度、机制、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抓紧论证、修改和完善,使《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更加科学合理、具有操作性,努力制定出一部符合我市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大胆发展,为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贡献更多营口探索。
王百胜还就本次常委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还进行了分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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