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报名公告
一、接受报名单位:兴安县农发办
二、项目名称:兴安县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项目地点:兴安县高尚镇东河村
四、项目投资金额:约910万元
报名起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7日三天(正常上班时间),兴安县志玲路447号财政局310室
五、确定施工招标代理方式:联席会议集体确定方式
六、评比结果公示期:三天
七、招标代理单位资质要求:具有乙级(含暂定级)及以上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入库备案登记方可有效(项目负责专职代理员到住建局刷卡核查单位信息)。
八、报名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法定代表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2、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6、代理报价;7、近一年代理业绩(附中标通知书);8、代理方案。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方可报名,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招标人:兴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73-622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