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乐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民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乐民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浦北县乐民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乐民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根据***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为扎实做好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各项工作,推动完成各项重点攻坚任务,加强我镇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高效查处城镇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燃气行业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抓实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强化工作措施,重点攻坚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解决问题,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控体系,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镇“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各类燃气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乐民镇燃气市场整治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立基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廷裕 党委副书记
张振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何堂理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月雄 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兼)
江国远 党委宣传委员、党政办主任
李 勇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冯智升 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刘洪娟 副镇长
王青政 副镇长
成 员:容武铭 派出所所长
周 斌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曾红冰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张振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斌同志、韦耀锦同志兼任,具体协调联合执法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执法需要安排人员和车辆联合执法。
四、整治范围
(一)对全镇燃气储存、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单位)开展巡回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对存在问题、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工整顿。
(二)组织开展输气管线被违法占压的隐患排查,加强管道巡线巡查和周边第三方施工现场管控,严防违法违规施工危害管道安全,指导企业开展管道周边滑坡、泥石流、塌陷等地质灾害排查治理,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加强对有可能造成燃气在地下空间内积聚的建(构)筑物进行全面检查,限期对地下空间采取措施消除泄漏,防止燃气积聚。
(三)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问题、严格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的行为及“黑气点” ,以及查处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督促城镇燃气企业,依法开展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的法定监检工作;督促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建立钢瓶溯源管理系统,并与充装许可证实行动态管理。
(五)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健全完善燃气场站、汽车加气站、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燃气企业办公楼、营业服务网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点等场所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制度,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及时掌握和处置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必须一律先采取安全管控措施再行整改。
五、职责分工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燃气、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经营性燃气,以及未经审批擅自施工或违反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损坏管道燃气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违规储存经营燃气场所的整治。组织燃气企业对燃气市场的违规经营场所及行为进行排查,对无证经营燃气和未经审批擅自施工或违反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造成管道燃气市政管道损坏行为的查处,责令燃气企业对下设供应站点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按规定吊销供应站点《燃气经营许可证》。配合对违规储存经营燃气场所的整治,负责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
派出所:负责安排警力维护执法检查秩序,依法对阻挠干扰、妨碍行政执法和私自存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危险物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查处阻挠管道气设施施工,故意破坏然气设施行为;对违法违规运输燃气的驾驶员依法进行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燃气充装企业在用特种设备(含气瓶)的监督管理;对非法倒罐、违规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不合格气瓶和报废气瓶,及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超量储存的行为依法查处;对短斤缺两、掺假掺杂、价格欺诈,管道燃气企业利用垄断地位(特许经营)进行强买强卖和乱收费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利用汽槽车直接向气瓶充气、利用YSP118气瓶分装充气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负责实施我镇液化石油气钢瓶销售和液化石油气钢瓶报废管理办法。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进行整治,建立健全燃气行业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我镇燃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无证无照经营燃气行为的危害性以及查处取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组织并落实好联合执法工作, .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工作沟通与协调,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形成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燃气行为的监管合力。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要采取疏堵结合、惩教并举的方式,倡导规范的市场行为。对社会危害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的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要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