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市民来信给市政府领导和城市建设者关于取消洒水车的建议的答复
市民你好!
您的来信“给市政府领导和城市建设者关于取消洒水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首先感谢市民来信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我市政府部门职责,道路清扫保洁的主管部门为市政局,不是环保局。
3、目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区排名靠后,道路扬尘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重要因素之一,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喷雾降尘和洒水冲洗是抑制道路扬尘的重要措施。
为了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动计划,深化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我市先后制定了《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集中开展城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贵政办通〔2015〕87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市区扬尘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政办通〔2015〕137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贵港市集中开展扬尘污染专项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贵政办通〔2017〕95号)等文件。2018年5月,根据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和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我市又制定了《贵港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贵港市2018年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贵环委〔2018〕8号)。2018年9月,根据广西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我市制定了《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行动方案(2018)》。
来信中提及的治理城市空气污染的措施:“1、控制污染源。2、合理城市工业布局。”等均已包含在上述文件及工作方案中,我局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牵头单位,正积极推进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完成我市年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