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春运期间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客运经营秩序,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维护天府旅游名县和城市文明形象,助力道路客运市场持续恢复,维护市民和道路客运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2月15日
二、整治重点
(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行为。
(二)出租汽车以下违规经营行为:
1.拒载、议价、途中甩客、违规收费或者故意绕道行驶、未经第一乘客同意揽客同乘的;
2.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打表计费和不主动出具***的;
3.不按规定使用车载信息化设备的,如定位功能或者语音播报功能失效、服务监督卡损坏等。
(三)出租汽车不文明服务行为。如***时抽烟、接打手机、吃零食、乱扔垃圾;不礼让斑马线、不系安全带等。
(四)交通场站及周边的扰序行为。如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客流集散地周边拉客喊客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五)运输企业未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运输企业未按规定建设使用车辆监控平台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车辆监控,监控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和报送行业管理部门实施驾驶记分;驾驶员故意损坏或屏蔽车辆监控终端等。
(六)客货运输车辆突出违法违规行为。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毒驾、分神驾驶(如:***抽烟、使用手 机等)、逾期未检验车辆上路行驶、客车凌晨2-5时违规运行等。
三、整治措施
自通告之日起,将组织人员开展集中整治。如发现上述违规经营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四川省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计入企业、驾驶员和车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录。若发生重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企业,一律予以考核等级降级处理;车辆与驾驶员累计扣分达一定分值,车辆将不予续营;对考核扣分达20分的驾驶员,将计入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对本年度考核扣分达40分的驾驶员,将与相关部门探索纳入遂宁市社会信用系统实行联合惩戒。
欢迎广大市民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2328、12345、0825—6151265。
大英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