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210-420528-04-01-215230)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长阳城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现对本项目的工程监理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阳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2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渔峡口镇、榔坪镇。
2.3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依托清江画廊、方山等旅游景区资源与游客基础,结合龙舟坪镇、渔峡口镇及榔坪镇山水等资源,建设集特色种养、休闲采摘、乡村游于一体的乡村振兴示范区,进一步巩固区域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项目主要包含乡村开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产业振兴等四大工程,具体如下:(1)乡村开发建设。新建40460平方米的生态停车场,10座生态公厕,水系改造20.16公里;(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200.311公里的农村道路建设,新建158.938公里的通村组路,铺设农村供水管网156.086公里,安装路灯1688盏,监控系统866套;(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完成农村厕所旱改水467座,垃圾分类设施改造623处,塘堰整治38.91万平方米,暗涵改造159.502公里;(4)产业振兴工程。流转果园用地5500亩改扩建柑桔园,流转旱地5000亩建设高山蔬菜基地并配套建设节水灌溉工程,改造龙舟坪镇农家乐32处。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监理服务包含本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2.6质量控制目标:同工程总承包合同质量要求。
2.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安全要求。
2.8履约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总监人数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主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应为投标单位。
3.4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人,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安全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人,应由取得《湖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员人数不少于1人,应由取得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省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提供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5拟派项目总监承担在建项目个数不得超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3.1.5条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业人员库中的信息截图。
3.6 投标人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常驻工地,其中总监每个月在项目现场不能少于22个工作日,专监和监理员每个月在项目现场不能少于22个工作日,实行早晚考勤签到及酒精早中晚测试制度(施工单位人员的签到和酒精测试由监理负责,每天记录备查,此条纳入监理日常工作考核范围,未严格执行达到3次的,按合同金额的1%进行处罚)(提供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投标。
3.10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瑞景1单元0503室)。
4.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到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瑞景1单元0503室)。获取招标文件时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以投标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拒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认定,评标时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评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下午15时00分。
6.2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3投标人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请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0661、印章制作和客服联系电话:172****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0048)
七、开标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本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22年11月7日。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省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的说明,为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渠道,投标人或关系利害人对本项目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及时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阳城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阳龙舟坪镇星城二路8号
联系人:王洲
联系电话:138****515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瑞景1单元0503室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135****5606
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