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温国堡城中村改造项目DK22(万景荔知湾)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温国堡城中村改造项目DK2-2(万景·荔知湾)位于长安区子午大道以东、学府大街以南,建设单位为西安万景美奂置业有限公司。按照长安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长安区温国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2-2(万景·荔知湾)遗留问题拟定处置方案》要求,现将规划现状确认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筑规模
总建筑面积2***470.771㎡,地上建筑面积202140.944㎡(其中住宅面积190***1.731㎡,配套公建面积5510.762㎡,商业面积5988.451㎡),地下建筑面积62329.827㎡(其中机动车停车面积51177.596㎡,设备房面积1856.321㎡,人防面积9295.91㎡)。容积率为4.24,建筑密度20.9%。
二、本次拟确认各楼幢情况
1.A-9#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50***.485㎡,地上14461.465㎡,地下603.02㎡。
2.A-10#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4341.63㎡,地上13746.173㎡,地下595.457㎡。
3.A-12#商住楼,地上33/2层,地下1层,其中1-2层为商业,3-33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31141.994㎡,地上30039.444㎡,地下1102.55㎡。
4.A-13#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4999.268㎡,地上14409.637㎡,地下589.631㎡。
5.A-15#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5478.4㎡,地上14886.05㎡,地下592.35㎡。
6.A-16#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3927.629㎡,地上13393.745㎡,地下533.884㎡。
7.A-18#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14316.71㎡,地上13226.277㎡,地下1090.433㎡。
8.A-19#商住楼,地上33/2层,地下1层,其中1-2层为商业、配套公建,3-33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29985.137㎡,地上28772.273㎡,地下1212.8***㎡。
9.A-20#商住楼,地上33/2层,地下2层,其中1-2层为配套公建,3-33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15150.806㎡,地上14121.428㎡,地下1029.378㎡。
10.A-21#商住楼,地上33/2层,地下2层,其中1-2层为商业,3-33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17605.082㎡,地上16092.561㎡,地下1512.521㎡。
11.A-22#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31342.627㎡,地上28991.891㎡,地下2350.736㎡。
12.地下车库,地下2层,地下建筑面积51117.003㎡。
三、配套公建情况
该项目应配建公建面积具体如下:中西药店500㎡;书店1000㎡;银行储蓄所1000㎡;物业管理500㎡;电信邮政所1000㎡;社区服务中心500㎡;公共厕所100㎡;社会劳动保障部门800㎡。
实际已建成公建具体情况如下:中西药店537.135㎡,位于A-19#一、二层;书店1029.***5㎡,位于A-20#一、二层;银行储蓄所1034.06㎡,位于A-19#一、二层,A-20#一层;物业管理500.608㎡,位于A-19#一、二层;电信邮政所1002.886㎡,位于A-19#一、二层;社区服务中心500.737㎡,位于A-19#、A-20#一、二层;公共厕所104.028㎡,位于A-19#一层;社会劳动保障部门801.663㎡,位于A-19#一、二层。
四、车位信息
应配建机动车位数2082个,现状机动车位数1495个。
五、违法建设认定情况
该项目涉嫌与审批不符的违法建设行为,违建面积为13549.604平方米。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于2022年11月9日向区城管局出具违法建设的认定函进行处罚。
六、日照分析情况
1.对外影响:规划建筑北侧鲁家湾1-1#、1-2#住宅建筑1至10层共计22户日照由满足大寒日2小时变为不满足。
2.自身影响:规划建筑自身A-1#、A-5#、A-8#、A-12#、A-13#、A-18#、A-22#楼共计100户日照不满足大寒日1小时。
七、现状问题
1、地下面积问题。人防面积比审批少1398.09平方米,设备用房比审批少建2444.679平方米,机动车库比审批少建5630.404平方米。
2、停车位问题。该项目比审批少建587个机动车停车位。建设单位承诺其中510辆在DK2-2补建,77辆在DK2-4补建。
3、建筑退距问题。地下车库原审批东退用地界线5米、东南退用地界线5米,实际东退压线、东南退3.38米。
4、DK2-1、DK2-2西侧地下车库占用DK2-3建设用地,面积2198.843平方米;DK2-2东侧地下车库占用DK2-4建设用地,面积113.113平方米,以上面积未包含在此次现状确认指标内。
公示开始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以上规划现状确认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出具《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
公示期: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1日
联系地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西长安街79号)
邮编:710007
联系电话:029-85657234
***:西安市规划现状确认公示牌.zip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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