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农发〔2022〕27号宁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明县2022年糖料蔗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补贴人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明县2022年
糖料蔗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补贴人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农场、广西宁明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海棠东亚糖业有限公司、中粮崇左糖业有限公司:
现将《宁明县2022年糖料蔗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补贴人工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3日
宁明县2022年糖料蔗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
补贴人工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2020—2022年广西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柳城县等三县区糖料蔗中耕培土机械化作业补贴问题的批复》(桂农厅函〔2022〕347号)、《自治区农机服务中心关于转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柳城县等三县区糖料蔗中耕培土机械化作业补贴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政策实施进度,让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提高群众种植糖料蔗的积极性,确保我县糖料蔗种植面积不减。结合我县实际,2022年糖料蔗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补贴采用人工核验线下办理作业补贴的方式进行。具体验收工作方案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开展中耕培土机械化作业的糖料蔗种植服务组织和个人。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个人。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25元/亩。
三、补贴范围
2022年种植糖料蔗的地块,在2022年8月30日前进行了机械中耕培土作业的,作业主体均可申请采用人工核验办法进行作业验收,不再需要提供远程监控系统记录的作业信息,每块种植糖料蔗地块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在2022年8月30日后种植糖料蔗的地块还进行机械中耕培土作业仍按桂农厅发〔2021〕47号文件执行,进行线上申报办理。
四、验收机构
2022年糖料蔗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验收工作由各乡镇、华侨农场组织制糖企业、村委会、作业主体开展。
(一)成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华侨农场要成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分别由乡镇和辖区糖厂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乡镇、华侨农场包村工作队长和辖区糖厂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做好糖料蔗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验收各项工作。
(二)验收工作实施小组。由各乡镇、华侨农场包村工作队、村委会和辖区糖厂有关工作人员组成验收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实地现场验收、数据录入汇总、补贴公示和档案整理等工作。
五、时间安排及验收步骤
(一)填报验收申请登记表。2022年9月23日前,各验收工作实施小组按照要求组织指导各作业主体填写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验收申请登记表(***1),并做好申请材料收集及信息数据录入等工作。
(二)作业验收。2022年9月30日前,由各验收工作实施小组组织验收人员(每组至少2人)对作业主体开展糖料蔗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情况进行实地核验,主要通过查看是否存在机械化作业痕迹和作业主体的验收申请情况进行核实,核定符合补贴作业面积,填写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验收表(***2)。
(三)作业补贴公示。验收工作完成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华侨农场在作业辖区自然村(屯)张贴公示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补贴信息,公示期为7天(公示文本范本见***3)。
(四)材料汇总上报。各乡镇、华侨农场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填报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补贴结算申请汇总表(***4),完成申请补贴材料的初审,于2022年10月10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机中心)。
上报作业补贴申请材料如下(提供纸质版原件+电子版):
1.2022年糖料蔗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验收申请登记表(***1);
2.2022年糖料蔗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验收表(***2);
3.公示照片;
4.2022年糖料蔗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补贴结算申请汇总表(***4)。
(五)发放补贴资金。2022年10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汇总审核乡镇上报材料后,报县财政审核兑付糖料蔗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补贴资金给作业主体。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农场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负责作业补贴相关材料的汇总审核报县财政拨付资金。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乡镇、华侨农场和相关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宣传栏、微信等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甘蔗机械化作业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村入户到人。各乡镇、华侨农场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验收工作业务培训,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工作纪律。验收工作实施小组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按时完成验收工作;作业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补贴发放,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