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燃气安全复查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管理,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县综合执法局根据市第五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清单结合局日常燃气检查工作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项复查行动,针对问题清单所涉及的属地乡镇与燃气经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9月5日至9月7日,监察大队对吉祥镇龙翔燃气有限公司、三凤镇顺发燃气有限公司、文井镇诚天燃气有限公司三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燃气安全检查,并且抽查了各燃气公司的用气店铺。经检查发现,燃气经营企业大多存在配套资料不完善、加臭站管控不到位等相关问题,如未能提供电工、焊工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或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加臭站管道老化、灭火器过期等情况。执法人员要求相应燃气公司立刻整改到位,并且要求燃气公司定期检查其用气店铺,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同时,监察大队根据市第五督导组所提供问题清单对三凤镇人民政府进行燃气相关资料比对,按照件数一件不漏的查验,发现三凤镇人民政府燃气相关资料仍部分缺失,执法人员当场告之乡镇负责人按时按量将资料补齐到位。
本周以来,监察大队共检查3个属地乡镇、10家燃气公司,40余家营业店铺,下发2份整改通知书。针对资料文件性缺失,执法人员要求燃气公司及时进行弥补,对于入户检查等相关台账一定要进行影像留痕,形成工作闭环;针对设备不规范性等问题,执法人员要求燃气公司一定要立即进行整改,监察大队将择日进行“回头看”,再次对仍未整改部分严格检查隐患整改情况。针对重大隐患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自今年2月16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县综合执法局作为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第五督导组牵头部门,共立案调查燃气相关案件4起,处罚4起,共处罚款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