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糖桔买卖起纠纷司法所调解化矛盾
“喂,是中平司法所吗?我这里是……,跟老板有收果纠纷,请你们马上来帮我们处理一下!”这个月以来,中平司法所接到类似的电话很多,早已习惯性地挂完电话就整装出发,前往田间地头。1月20日的上午,中平司法所的电话“如约”响起……
来到纠纷果园,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纠纷情况。原来是果农韦某与果商老板吴某签订了一份《水果订购合同》,合同虽然明确约定有不要花皮果,但是对于花皮果的标准却没有明确。今年的沙糖桔普遍带点花皮,在采摘的过程中剪果工人是按照计斤结算工钱的,一心想着多剪一些水果,结果不管质量好的、不好的都一起剪了下来;果农想着多卖一些果,多挣一点钱,潜意识地跟剪果工人达成默契;果商老板想的却是只要质量好的水果,到市场上才能卖出好价钱,利润才高。结果因为各方想法不同,采摘过程中掺杂了太多大花皮、黑皮果,老板带来的选果工人挑选不过来,就与果农产生了纠纷。双方协商过程中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剪果工人也被迫停工。对于剪果工人来说,时间就是金钱,停工意味着没钱。只能找果农和老板说理去,把本来就协商不下的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了解纠纷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安抚各方当事人情绪,并把矛盾纠纷分为2个问题进行调解。一是果农与果商的合同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告知果农和果商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吴某应继续收购沙糖桔,韦某也应保证沙糖桔的质量。任何一方终止合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双方既然签订了合同,不光要遵守法律规定履行合同的义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还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应该尽快达成协议,恢复采摘水果,把损失降到最小,再拖下去损失会越来越大。通过工作人员耐心地劝导,最终韦某和吴某达成一致意见:果农韦某对剪果工人提出要求,必须采摘合格的水果,不合格的不采摘;吴某在保证市场接受的情况下,把能收购的水果都收购。二是剪果工人的误工费问题。因为纠纷产生误工时间,不能按照正常的计斤结算工钱,根据近段时间的工价,结合每人每天平均能采摘沙糖桔的斤数,折算成每天每人200元的剪工费用,对于果农与果商发生矛盾纠纷给剪果工人造成的误工问题,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至此,又一起因沙糖桔买卖引起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期正值沙糖桔销售旺季,类似沙糖桔购销合同纠纷频频发生。仅1月份以来,中平司法所已调解沙糖桔购销合同纠纷10余起。
在此提醒广大果农和果商,双方在购销水果方面应提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里应详细清楚约定好采果时间、采果规格、价格、摘果工人费用、双方责任义务等事项,避免双方出现不必要的纠纷麻烦,从而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