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确定
为进一步做好 2016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区新农合办于 11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此项工作。
据了解,为了确保 2016年参合农民个人缴费及时收缴到位和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得到及时补偿,2016年新农合缴费时间为 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2016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 130元/人。
会议对 2015年我区新农合工作进行总结,对各村新农合补偿情况及大病商业保险补偿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最后对筹资缴费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会议要求,各村要积极动员,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合作医疗。要及时和准确上报新农合缴费名单和《合作医疗证》,以保证及时完成审核、验证工作,并及时返还《合作医疗证》,方便农民及时就医。要责任到人,确保筹资工作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完成 2016年我区新农合筹资缴费及审核验证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