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5月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的公示
根据桂人社规(2020)5号文件精神,现有我县就业见习基地宁明县公证处申请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过本次审核共1家就业见习单位均符合申请2人补助条件,共需就业补助资金1人(1500元)共叁仟元整(3000元)。
现予公示,公示期七天(2021年6月6日至6月12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6月1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劳动大厦一楼
邮编:532500;电话:0771-8620614
***:宁明县2021年5月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人员名单.xls
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