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敲响春雷行动执行战鼓震慑老赖促执行
近日,县法院 “春雷行动”的执行战鼓继续敲响,一个个“老赖”在执行“春雷行动”的震慑下,纷纷现身主动履行执行案款。
“法官,我已经叫儿子到法院交了10000元案件款,我保证在2019年中秋节前付清剩余的案件款......”近日,在县法院执行法官的询问下,被执行人廖某在县拘留所向县法院执行法官作出还款承诺,并于当天履行了部分执行案款,鉴于被执行人承认错误并履行案款,提前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拘留。
2016年5月,因民间借贷纠纷,郭某、黄某将廖某起诉到县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廖某共欠两原告59676元,定于2016年9月1日前偿还原告10000元,剩余49676元定于2017年1月30日全部偿还。但廖某没有在约定期内偿还欠款,郭某、黄某于是到法院申请对廖某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廖某的财产进行调查,并陆续执行被执行人17000元案款,被执行人表示余下的欠款待砍伐自家的林木得钱后再偿还。
今年4月9日,执行法官经过走访得知,被执行人已经将自家的11亩林木卖了,得款18000元,但一直未履行执行案款。执行法官于是将廖某拘传到法院,但廖某表示林木款已用于偿还他人债务,没办法履行剩余的执行案款。鉴于廖某故意规避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将其拘留15日。
“我知道错了,我已经联系儿子帮我筹款,先偿还10000元案款,余下的欠款等到甘蔗款到账后一定偿还。”慑于法律的威严,在拘留所蹲了一天的廖某主动认错,积极履行,执行法官于是提前解除了对其拘留,并将部分执行案款及时转交给被执行人。
在对规避执行的“老赖”依法进行拘留的同时,执行法官也通过电话、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主动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案款。今年4月初,申请人广西扶绥兴利混凝土有限公司向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唐光席反映被申请人扶绥某地产有限公司没有按时履行3月底应偿还的60万元执行案款,如不追回该执行款,申请人手下的数十名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就受到影响。唐局长听到反映后,立即通过电话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付款义务。通过唐局长耐心的释法说理,被执行人很快就主动履行了60万元执行案款。
今年以来,县法院根据崇左市中院的部署,敲响“春雷行动”执行战鼓,执行法官奔走在银行、村屯、田间地头等开展执行。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县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69件,结案97件,结案率36.06%,“春雷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我们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让“春雷行动”继续向“老赖”敲响警钟,通过专项活动,使一批未结涉民生、涉民营企业、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和长期外出规避执行案件得到实际执结,不让法律文书变“白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专项活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唐光席说。(梁凯 唐光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