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4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江龙主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金林、郭勤有、冯德亮、韩国珍、赵来昌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表决并选举张勇奇为陵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议、表决接受李东明辞去陵川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审议、表决、选举张勇奇为陵川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陵川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决定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4月18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并审议通过了陵川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
张江龙在讲话中希望张勇奇同志要尽快完成角色转换,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融入陵川,投入工作,充分发挥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优势,带领县人民法院全体人员同心协力、精诚团结,为我县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张江龙要求,各工作小组及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筹备、高效工作,为即将召开的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做好充分的准备。